河北低温贮槽检查,分为外部检查、内部检查和多面检查。低温贮槽的周期检查,需根据储罐的技术使用条件来确定。
一般来说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,内部检查每3年至少一次,对于多面检查每6年至少一次。若低温贮槽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,则每两年则需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,若使用年限达20年,则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。
一、内部检查
1、内表面和人孔接管储罐有无腐蚀剂磨损现象,焊缝、封头过渡区或其他应力集中的地方有无裂纹;
2、罐体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,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。测量的壁厚如小于设计小壁厚时,应重新进行强度核定,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和许用高工作压力的建议;
3、罐体内壁有脱炭、应力腐蚀、晶间腐蚀和疲劳裂纹等缺陷时,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,并提出检验报告。
二、外部检查
1、检查储罐的防腐层、保温层和设备铭牌是否完好,安全附件、控制装置是否齐全、灵敏、可靠;
2、外表面有无裂纹、变形、局部过热等现象;
3、接管焊缝、受压元件有无泄漏,紧固螺栓是否完好、基础有无下沉、倾斜等异常情况。
三、多面检查
1、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伤检查,抽查长度为焊缝总长的20%;
2、经内外部检查合格后,按储罐设计压力的1.25倍进行水压试验和按储罐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。在上述检查过程中,储罐和各部焊缝无渗漏,以及储罐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;
低温贮槽检查完成后,需对储罐检查作出报告,指明可以继续使用或可继续使用但需修整和不能使用的问题和原因,检查报告需保存留档方便以后维修保养查阅。